舜汇东路南侧、中山北路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公告
fang.eyuyao.com 2021年03月18日 16:1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余姚市第二十五次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公告舜汇东路南侧、中山北路东侧地块。
用地位置: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具体范围为东至城东路,南至金兴路,西至中山北路,北至舜汇东路。地上用地面积为94518平方米、折合141.78亩,城市道路地下空间面积为3593平方米、折合5.39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用地性质:地块一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应建设高层住宅小区。
地块卫星图
日照要求:住宅日照标准按大寒日不少于满窗3小时控制。高层住宅通过日照分析确定日照间距,并满足《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满足《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其余建筑间距按照《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控制。
人防要求:意见征求中
配套设施: 1、按规范配置市政、消防、环卫、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 2、养老设施按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不小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依据《余政办发【2019】42号》文件,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面积的5‰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地上),配置的室内体育设施,需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C/T191—2006)》,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单位。 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室外标高:地块一室外黄海标高3.200—3.700米,地块二室外黄海标高3.300—3.800米,并结合周边道路与场地做好竖向设计并满足防洪排涝要求。
市政依托:意见征求中
交通组织: 1、出入口详见控制图则(详见附件)。并应妥善考虑交通安全及空间美观。 2、停车位配置要求通过集中地面停车场(不超过总停车配建数量的8%)(库)或地下停车库解决,出入口应单独设置,步行和车行互不干扰。 3、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和车辆停放,妥善处理好地块内外部交通的关系,做好地块内部与外部慢行交通的衔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公告时间自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6日十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间来电或来信,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74-62663895;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4-62661972。来信请寄往:余姚市冶山路475号,邮编315400;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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