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两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示意图
地块一位于凤山街道市剑江村,具体范围为东至云晖路,南至文秀路,西至规划河道绿化带,北至阳明东路。用地面积为41658平方米、折合62.49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应建设为高层建筑。地块为城市建设安置用地,房源由市政府统一安排,调剂使用。
地块买受人须带建南侧文秀路(云晖路—江晖路)、东侧云晖路(阳明东路—北滨江路),用地面积约为12732平方米、折合19.10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地块买受人还须带建西侧绿地(包括部分河道),用地面积约为6542平方米、折合9.81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地块二位于凤山街道,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北路绿化带,南至规划住宅小区,西至云晖路,北至阳明东路。用地面积为32077平方米、折合48.12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应建设为高层建筑。地块为城市建设安置用地,房源由市政府统一安排,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