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余姚市兰江街道文化设施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已按照《余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完成规划方案评审,进入草案公示阶段。现将该规划方案草案进行公示,诚请广大市民谏言献策。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25日,共30天。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传真号:0574-62704214
电子邮箱:zgj-kjgh@163.com
通信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15400
咨询电话:0574-62700531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一、 规划背景
为充分融入宁波运河—丝路文化产业带建设,巩固提升大运河(宁波段)文化传承、文旅融合等功能和作用,规划结合运河文化,打造一批既有文化内涵又具有高质量的文化产品。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兰江街道西北部,浙东运河(虞余运河段)东南部,北临马渚镇菁江渡村,东近余姚主城区,南靠余姚西高速入口,总用地面积6.14公顷。
三、 主要用地规划
1、功能定位
结合未来发展前景,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城西滨江运河文化展示节点,延续大运河历史文脉、塑造姚江公共文化水岸。
2、主要用地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77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77.94%,主要包括文化用地、文化商业混合用地。
(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32%,其中公园绿地1.06公顷。
(3)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0.2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74%。其中,城镇道路用地0.29公顷。
(4)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为水域,面积为0.02公顷。
四、 地块开发控制
1、开发容积率控制
拟新建项目用地性质为A2文化用地,该类型用地容积率参照《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原则,容积率采取低容量开发强度。建议新建文化用地的容积率小于等于1.2。
2、建筑高度控制
本次规划地块建筑高度采用区域整体协调、建立富有韵律的天际轮廓线及满足日照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原则。
具体参照《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宁波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中的要求进行控制。
3、 建筑密度控制
本次规划建筑密度采用建筑范围面积与建设用地范围的比值。建筑密度参照《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4、绿地率控制
本次规划绿地率采用绿地面积与建设用地范围的比值。绿地率参照《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5、建设要求控制
建设要求控制是指各地块在建设时,对建筑后退高压电力线、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边界、建筑的间距、出入口方向及数量的控制要求等,均依据《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划图则严格控制。